怀孕期间发生下肢深静脉血栓后的治疗
文章来源:石家庄长城医院
怀孕期间发生下肢
深静脉血栓后,因血栓有可能部分或大部分脱落,造成肺栓塞,甚至心脏梗塞,严重威胁着孕妇及胎儿的生命安全,如果静脉血栓得不到积极有效的治疗,且常会并发下肢深静脉瓣膜功能不全等并发症。
怀孕期间,孕妇纤维蛋白的增高,凝血因子Ⅱ、Ⅶ、Ⅷ、Ⅹ增加,纤维蛋白溶解活性降低,游离蛋白S水平降低及获得性抗蛋白C活性增强,子宫肌层、胎盘蜕膜等均含有丰富的凝血活酶,使孕妇血液处于高凝状态,另外,妊娠期随着子宫的日益增大,至使下肢静脉血液回流不畅也是
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发生的常见原因。
孕妇合并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溶栓、抗凝与否一直是困惑临床医师的难题
1、流产、胎儿发育畸形、甚至宫内死亡、或内脏大出血是临床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2、 维生素K拮抗剂(VKA)可通过胎盘并可能导致胎死宫内、胎儿出血及畸形。
因此,妊娠期只应在母体可能或已超过胎儿潜在风险的情况下使用VKA,否则不建议应用。
3、肝素及低分子肝素均不通过胎盘,因此对胎儿是安全的。
目前低分子肝素广泛用于母体血栓栓塞的预防和治疗,其造成骨质疏松的风险比普通肝素低。
建议妊娠期妇女使用低分子肝素而非普通肝素用于DVT的预防和治疗。
4、关于妊娠期是否溶栓的问题,该指南认为最好还是用于治疗威胁母体生命的血栓栓塞。
参考近年发表的文献,认为应用尿激酶进行溶栓治疗在妊娠中晚期及产褥期并发DVT是相对安全、可行的,没有相关证据表明尿激酶可导致妊娠中晚期胎儿发育畸形、流产或死亡。
传统中医对本病的认识和治疗:
中医学认为,妊娠后胎儿碍于胞中,必影响其气机畅达,若素体不足,则可出现气滞血迟,且寒热痰湿等也造成血行不畅,故妊娠病中应充分重视血瘀这一病机。
关于本病的治疗,早在《内经》中即有记载。
中医认为人体有病是因为阴阳失去了平衡,所以中医治病就是用药性之偏纠正人体之偏,寒者热之,热者寒。
近年来,随着活血化瘀类药物现代药理研究的深入,其作用机理正逐渐明晰,临床应用也日趋广泛。
通过研究发现,本病在急性期主要表现患肢高度肿胀、疼痛,伴口干思饮,小便短赤、大便秘结,舌红,苔黄厚,脉滑数等湿热瘀阻之征,故中药常给予清热祛湿、活血通络之品,同时配合冰消散(芒硝、冰片)外用,可明显减轻患肢肿胀、疼痛症状,缩短疗程,减少西药尿激酶、低分子肝素用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此类药物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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