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部分市区医疗机构作为县(市)参保人员医保定点的通知》决定,各郊县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省内指定的医院使用医保就诊治疗,做法是:个人先行支付医疗费用接受治疗后,回到各自医保所属地,按当地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这一决定,为石家庄周边18个郊县持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在省内就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石家庄长城医院,经过石家庄市医疗机构就医管理部门审核,经征求县(市)医保管理部门和部分转市区就医患者的意见,有幸成为石家庄18个县(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石家庄的定点医院。
石家庄长城医院,是一所集中了省内医疗行业多学科专家,技术力量雄厚,专业技能扎实的综合医院,尤其是省重点中医专科:周围血管病专科、心肌病专科,因其专科治疗独具特色,已成为全国各地大动脉炎、动脉硬化闭塞症、静脉血栓、静脉曲张、心肌病患者的治疗首选医院,石家庄长城医院更为省会石家庄周边各郊县的患者创造了便利的就医条件。
在石家庄市区选择作为县(市)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有: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
河北以岭医院、石家庄平安医院、石家庄长城医院
石家庄18个县(市)包括:
鹿泉、正定、藁城、栾城、高邑、新乐、
辛集、赵县、深泽、晋州、赞皇、无极、
行唐、元氏、井陉、平山、灵寿、矿区